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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拿到赔偿款了,压在心头许久的烦心事总算了结,真心感谢法官和交警同志的用心调解。”近日,当事人黄某拿到交通事故理赔款项后专程送来锦旗,向石狮市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法官及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表达谢意。 这是石狮法院依托道路交通事故和谐调处中心打造“庭队联动”多元解纷模式、高效化解道路交通纠纷的生动缩影。 今年3月,黄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违规变更车道,与吴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黄某受伤、吴某车辆受损。该事故经交警现场勘查出具事故认定书:黄某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随意变更车道,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吴某驾车观察不周,未做到安全文明驾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事故责任认定完成后,双方却在赔偿问题上各执一词,分歧难以调和。黄某认为,虽说自己存在变道过错,但倘若吴某行车时仔细观察、及时避让,这场事故本可以避免;即便保险公司能够理赔,也弥补不了自己身体遭受的伤害。因此,黄某不仅拒绝退还吴某此前垫付的款项,还要求吴某额外作出赔偿。但吴某同样感到委屈,他表示,是黄某骑车时突然变道,撞上自己正常行驶的车辆,并对自己需承担次要责任难以理解。由于涉事车辆投保齐全,保险额度足以覆盖损失,吴某并未向黄某主张车辆维修费用。吴某认为,黄某理应退回自己此前垫付的款项。吴某表示,若黄某持续纠缠,自己将不再配合保险理赔工作。双方互不相让,纠纷久拖不决。 为从根源上化解此次纠纷,交通巡回法庭启动“庭队联动”联合调处模式,整合司法调解与交管大队行政调解力量同步介入处置。调解团队结合事故现场记录、交通法规明确双方过错划分,逐项核算黄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法定损失项目,厘清双方权责边界,引导当事人立足客观事实互谅互让。 在双方情绪逐步平复后,法官结合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相关法律规定释法说理,驻点交警同步结合事故成因、道路通行规范补充说明,阐明事故主次责任对应的赔付逻辑。经过多轮情理法融合疏导,双方放下分歧,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签字确认。按照约定,由保险公司赔付黄某各项损失,其中直接返还吴某前期垫付资金,剩余款项由保险公司直接发放至黄某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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