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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见仓库没上锁临时起意,入库盗窃白酒。近日,经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胡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4年12月17日19时许,胡某路过漳州市高新区九湖镇某工业园仓库附近时,发现被害人囤放白酒的仓库没有上锁,随即进入仓库盗走2箱茅台王子酒、1箱百年盛世酒和1箱国隆贵宾白酒,暂时存放在家中。 之后,被害人发现仓库被盗后报警,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被盗白酒价值共计6600元。 案发后,胡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龙海区检察院经审查,以涉嫌盗窃罪对胡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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