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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持续擦亮“检护两岸共同家园”检察工作品牌,日前,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余深画依法对何某某故意伤害罪案拟作相对不起诉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实验区台工部部务会成员、四级调研员魏文齐,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严格按照检察听证程序,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拟依法作不起诉的建议和理由,分别听取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及值班律师的意见和诉求。听证员针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提问。经充分讨论,听证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本案由民间纠纷引发、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符合法律规定的作相对不起诉的条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何某某依法不起诉。 为了让何某某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真诚悔过,余深画对其作训诫教育,“‘以暴制暴’的方式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让冲突升级,引发家人的担忧。作为在岚生活的台胞,要严守法律红线,遇事要理性沟通,杜绝冲动行事。希望你以本案为戒,心怀感恩,做两岸法治融合的亲历者,更要当好两岸同胞沟通交流的倡导者、融合者。”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说:“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能早日和家人团聚。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未来处事一定会三思后行。” 魏文齐表示,实验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台胞检察事务助理团队桥梁作用,经多轮释法说理、矛盾调处,促成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该案的办理,将让广大在岚同胞感受到法治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人民监督员薛清德高度评价本次听证会:“听证会既充分释法说理,又耐心化解民间矛盾,兼顾法理和人情,是两岸一家亲的生动司法实践。希望检察机关今后继续用好公开听证制度,让公平正义可观可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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