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6-09-30 15:41:38

福安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醉酒危险驾驶案

作者:记者 余凌云 通讯员 王兴梅 陈明军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福安市人民法院将刑事审判巡回法庭搬至湾坞镇交警中队门口,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醉酒危险驾驶案。

今年6月30日,胡某甲与他人在湾坞镇某烧烤店就餐并大量饮酒。次日凌晨1时许,胡某甲驾驶机动车驶入一非机动车道后,因醉酒困倦,遂停车昏睡。凌晨3时许,胡某甲发现车辆停放造成通行受阻,于是驾车挪车,过程中不慎碰撞隔离绿化带,造成车辆损坏,随后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胡某甲血液乙醇含量达189.92mg/100ml,属严重醉驾。

因胡某甲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庭审中,胡某甲深刻悔罪,表示已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甲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考虑其酒精含量及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当庭宣判胡某甲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20日,并处罚金2500元。

庭审结束后,法院干警现场开展普法宣传,结合该案及典型案例,向司机、群众讲解醉驾认定标准、法律后果及常见误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醉驾对个人、家庭的长远影响,引导群众摒弃侥幸心理,严守“喝酒不开车”底线。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