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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5:55:12

法官释法 代表说理 ——惠安法院成功调解一承揽合同纠纷

作者:本报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刘军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一个说法理,一个讲情理,让僵持多日的原被告双方渐渐松了口。因证据缺失、事实难查而陷入的“困局”,最终在法官释法与代表说理中迎刃而解。这是惠安法院法官与泉州市人大代表联合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的现场。

几年前,原告柯某为被告某村委会提供河道清理及乡村垃圾清运服务。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经微信简单沟通后,柯某便进场作业。工程结束后,被告迟迟未支付款项,柯某多次催讨无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审查发现,该案标的额虽不大,却面临难题:被告虽认可原告提供过清理服务,但认为项目“程序不规范、价格偏高、仅完成部分工作”,不愿全额付款;而原告未能及时固定工程量证据、完成结算,现场痕迹早已消失,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促成案件实质解纷,2月13日,承办法官依托多元解纷机制,邀请纠纷所在地的市人大代表参与调解。

“人家确实干了活,拖欠工钱于情于理说不过去。”人大代表扎根基层、熟悉乡情,在深入了解情况后,向被告推心置腹。

人大代表话音刚落,承办法官接过话头:“有争议很正常,能不能把你们认可的量提出来,看看对方的意见?”

在情理疏导的同时,承办法官及时跟进,向原告释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告知若无法补充有效证据,可能面临举证不能的风险。原告权衡利弊后主动调整心理预期。经多轮协商,双方就款项金额达成一致。

双方就款项金额达成一致后,付款又成新难题:“村里资金紧张,一时难以支付这笔款项。”面对村委会的付款难题,人大代表以拉家常的方式,引导双方就分期付款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目前,村委会已按期履行完毕。原告柯某如期拿到全部款项,被告村委会也因分期安排缓解了资金压力,真正实现“一案调解,两头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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