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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城县人民法院姑田法庭调解一起因争抢客源引发的生命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赔偿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止争息讼。 李某、钱某均从事客运服务行业,在一次争抢客源过程中发生口角争执。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言语冲突逐步升级为肢体冲突。争执过程中,钱某率先动手,李某予以还击,致使李某摔倒,头部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始终僵持不下。今年6月24日,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钱某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经审理查明,该案系日常琐事引发的纠纷,案情简单、争议标的较小。法官考虑到若简单一判了之,极易加剧双方对立情绪,埋下后续矛盾隐患。为实质性化解争议、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秉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的办案理念,组织双方当事人前往龙和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公共场所争执斗殴、动手致人损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追责,同时对两人冲动行事、无序竞争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引导双方理性处事、换位思考。 经法官耐心疏导调解,双方均认清自身过错,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钱某当场一次性赔付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4500元,李某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该案顺利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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