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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9 16:44:33

厦门海沧法院 对一起“劳务碰瓷”涉恶案件作出宣判

作者:本报讯 (记者 余晶 通讯员 海法宣)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期,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某某等6人“劳务碰瓷”新型涉恶案件作出一审宣判。

2022年5月至6月期间,李甲召集杨某某等6人,通过“鱼泡网”等网络平台获取建筑工地的招工信息,到厦门、漳州、宁德、三明等地建筑工地假意应聘,后以用工方不提供饮食保障拒绝招工为由,采取人多造势、滞留工地、扬言闹事等“软暴力”手段向用工方强行索要不实的来回路费、误工费等费用,迫使被害人交付钱财,先后4次敲诈勒索建筑工地共计2.3万余元。

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某等6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工程建设领域,以威胁手段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形成了以李甲为纠集者,杨某某、马某为积极参加者,杨某、李某某、虎某、李乙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海沧法院综合考量杨某某等6人各项情节后,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杨某某等6人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有期刑期,并处罚金,同时责令杨某某等6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合法讨薪应以实际劳动为基础,假借应聘之名实施敲诈行为可能构成犯罪,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用人单位遇到类似“软暴力”敲诈勒索时,应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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