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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16:23:06

质押黄金引纠纷 法院依法判返还

作者:记者 吴予曈 通讯员 曾菊花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本报讯   近日,宁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黄金质押合同纠纷案件。

2025年11月,伍某某因个人资金周转需求,向朋友潘某某借款3万元,并自愿将其名下一枚50克实物黄金作为质押担保。之后,伍某某先行归还2万元借款本金。今年1月,双方通过微信沟通达成新的约定,明确伍某某清偿剩余1万元借款本金后,潘某某需立即返还全部质押黄金。但当伍某某准备结清尾款时,潘某某屡次推脱并失联,拒不返还黄金。

今年4月,伍某某起诉至宁化法院。案件审理期间,潘某某拒不到庭应诉,伍某某则通过法院提存方式足额结清剩余1万元借款,履行完毕还款义务。

宁化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民间借贷及动产质押关系合法有效,主债务清偿完毕后,质押权随之消灭,质权人负有返还质押物的法定义务。

最终,宁化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潘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伍某某50克实物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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