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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免费领养宠物、长期绑定消费”的营销模式在宠物行业悄然兴起,吸引了不少爱宠人士。然而,看似“零成本”领养的背后,往往隐藏着长期消费捆绑和高额违约风险。近日,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免费领猫”引发的合同纠纷案,认定该模式实为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判决解除协议并由领养人赔偿宠物店相应损失。 案情回顾 2024年10月4日,小严与泉州鲤城某宠物店签订了一份《领猫用户协议》。协议约定:小严可“免费”领养一只猫咪,无须单独支付购猫费用,但须分24期、每期支付358元“履约款”,用于购买猫咪物资,账户履约款不可提现,且不限制使用时间。协议中同时载明,该猫咪市场价为3000元。 协议签订后,宠物店依约向小严交付了猫咪。小严陆续支付了13期履约款,共计4654元,此后便停止付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宠物店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领猫用户协议》,并由小严赔偿损失3000元。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院审理 鲤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案涉协议约定,宠物店与小严之间并非单纯的赠与关系,而是以买卖宠物用品及提供服务的方式有偿转让宠物,双方实际成立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小严在支付13期款项后停止履约,尚有11期未付,已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经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出卖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宠物店主张解除协议,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宠物店主张的3000元损失,法院结合合同总价、猫的对价及小严实际消费金额等因素进行核算,扣除小严尚未消费的款项后,认定小严还应赔偿宠物店1183.46元。 综上,法院判决解除鲤城某宠物店与小严签订的《领猫用户协议》,小严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宠物店赔偿款项1183.46元。 法官说法 市面上多数“免费领养宠物、长期绑定消费”的模式,是商家为提升客流、锁定长期消费创设的新型营销方式,具有极强隐蔽性。从法律层面看,判断合同性质不能仅看协议名称,应当穿透式审查交易目的、权利义务、对价构成,探究交易背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准确认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同时,对于长期持续性消费合同,当事人明确不愿继续履约、确实不宜继续履行的,法院不再强制判令继续履行,而是通过解除合同、据实核算损失的方式定分止争,既保护商家合法财产权益,也防止消费者遭遇霸王条款、被无限追责。 法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须提高警惕,理性看待“免费福利”,不轻信噱头。领养宠物前务必细读合同条款,重点关注分期周期、总消费金额、违约责任、解约后果,切勿冲动签约。坚持量力而行,宠物饲养属于长期支出,谨慎签署长达数年的捆绑消费协议,留存合同、聊天记录、付款凭证,合法理性维权。 对于经营者而言,应当坚持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如实告知交易内容与消费对价,不得借用“公益领养”名义实施捆绑销售、误导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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