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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我朋友因意外事故去世,有一个9周岁的孩子,朋友妻子今年准备再婚决定将孩子送养,我符合收养人的条件决定收养。请问,如果收养,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吗? 【解答】 钟小文 (长汀县检察院检察官):陈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因为孩子年满9周岁,所以即使你和你朋友妻子协商好了,也还是须征得孩子的同意。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如此规定,充分体现了对被收养人意愿的尊重。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未成年人的心智发展程度也普遍提升,为了孩子健康的成长,收养人与送养人都需要给予孩子应有的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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