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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5000元应聘“换汇专员”,上门收取“商户”现金、协助转移资金——看似简单的兼职工作,实则是电信诈骗链条中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近日,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新型诈骗案尘埃落定,承办检察官穿透表层行为迷雾,将2名伪装成换汇专员的犯罪嫌疑人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谢某、张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3万元。 电商平台暗藏玄机 2025年3月,家住龙岩市新罗区的林女士经他人介绍,注册成为某跨境社交电商平台在线商店的“商户”,根据指示,她需要通过“线上预约充值、线下交付现金”的方式预先充值资金垫付货款。看着平台上的回款余额一天天增长,林女士深信这家线上商店能为她带来不错的收益。 就在林女士持续投入资金的同时,2025年4月,谢某、张某通过网络应聘成为该电商平台的“换汇专员”。二人全程通过某外网通讯软件与上线对接,听从远程指令,到指定地点线下收取“商户”现金。 此后,谢某、张某先后5次到林女士的住址收取现金。二人用提前准备好的话术上门确认现金数额后,林女士线上商店系统余额就会显示出相应金额的美元,随后林女士便将现金交由谢某、张某。每次“充值成功”之后,林女士的邮箱还会收到充值成功的邮件。这一切在林女士眼里,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平台常规操作。 2025年5月的一个晚上,林女士和往常一样登录该电商平台软件,却收到后台“系统不稳定,在5月27日会修复”的提示。可等待多日后,平台核心经营功能始终无法恢复,无法提现、无法操作,林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诈骗,此时她已累计被骗25万元。惊慌之下,林女士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换汇专员”落入落网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发现,林女士所谓的电商平台在线商店根本就不存在,完全是诈骗分子搭建的虚假平台。诈骗分子通过制作逼真的虚假页面,编织出“经营跨境社交电商平台在线商城、需要充值资金垫付货款”的谎言,一步步将林女士的钱财骗入囊中。除林女士外,浙江省台州市的池女士和四川省达州市的刘女士也被骗,涉案资金均通过线下“换汇专员”上门收取、层层转移完成洗白。 顺着资金流向和作案轨迹,警方迅速锁定谢某、张某的犯罪踪迹,并于2025年6月将二人抓获。同年9月,公安机关以二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案件移送至新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穿透审查精准定性 案件初期,两名嫌疑人始终辩称自己只是普通兼职人员,仅按照上线指令上门收款、转移资金,对诈骗行为不知情,仅是赚取劳务报酬。从表层行为来看,二人的资金转移行为,看似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特征,极易被简单定性为事后涉案钱款处置行为。 但承办检察官并未局限于表面供述和浅层事实,而是对全案证据开展穿透式、实质性审查,精准抓住两罪核心,区分关键——行为介入时间与主观明知程度。 检察官梳理案情发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核心是“事后处置”,行为人介入时上游诈骗犯罪已既遂,仅对涉案钱款进行洗白转移,并未参与诈骗实施过程。而此案中,谢某、张某的行为贯穿诈骗全程,是骗局落地的核心关键。 二人冒充平台官方换汇专员,以虚假身份获取被害人信任,通过线下收款、同步更新虚假充值数据的操作,让被害人产生“充值成功、正常经营”的错误认知,进而自愿交付现金。整套行为直接推动诈骗既遂,是诈骗犯罪不可或缺的实施环节,而非单纯的事后对涉案钱款处理。 同时,结合聊天记录、作案流程、获利模式等完整证据链,足以证实二人主观上明确知晓上线搭建虚假平台、实施电信诈骗的全部流程,清楚自己的上门收款行为是诈骗既遂的关键步骤,仍持续配合作案,与上线形成了事前通谋、事中协作的完整犯罪合意,属于诈骗共犯。 据此,新罗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谢某、张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于今年1月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近期,新罗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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