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 近日,古田县检察院组织检委会委员、一线办案干警,就郑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举办听庭评议活动。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全程旁听庭审。 经审查,2025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郑某某为非法获利,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及名下3个支付宝账户,由他人办理商户收款码用于接收、转移上游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资金共计1155万余元,违法所得2.9万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庭审中,公诉人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法庭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工作,事实梳理清晰、证据出示完整、法律适用准确,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电信网络关联犯罪、维护网络安全与金融秩序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 庭审结束后,古田县检察院组织检委会委员、一线办案干警对此次庭审情况进行复盘、评议。与会人员围绕法律文书制作、法庭讯问技巧、举证质证策略、公诉意见发表、当庭法治教育效果等方面逐一剖析,精准查摆问题、交流办案经验、提出优化改进建议,在实战评议中淬炼检察队伍专业能力。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