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吴:我收到好朋友的微信说急用钱,找我借3万元,我就转过去了。后来看到好友发朋友圈说自己微信被盗,借钱短信是骗子发的,现在我该怎么办,这笔钱该找谁要回来? 【解答】 林秋菊 (福建世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您好,小吴!这笔3万元损失应由实施诈骗的盗号者承担返还责任,你的好友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无须赔偿。 首先,借款合同不成立。你与好友之间并未形成真实的借款合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成立需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骗子冒充好友向你“借钱”,好友对此毫不知情,双方的借贷合同并未成立。因此,好友没有义务向你还款。 其次,侵权责任由盗号者承担。盗号者冒充你的好友实施诈骗,导致你的财产受损,是直接侵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笔3万元的损失,依法应由骗子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好友是否担责,关键看有无过错。若好友已采取合理安全措施(如高强度密码、双重认证等),且对盗号不知情,则不存在过错,无须赔偿;若好友故意将账号提供给诈骗者,或因重大过失未妥善保管密码导致被盗,则可能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建议您如下操作:第一步:立即报警。3万元已达诈骗罪“数额较大”立案标准。请携带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若抓获嫌疑人,依据刑法规定,其违法所得应予追缴或退赔;第二步:固定证据。完整保存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好友“账号被盗”朋友圈截图等所有材料;第三步:理性沟通。向好友说明情况,表明你理解此事与其无关,同时请其配合警方调查及微信平台申诉;第四步:民事诉讼备选。若公安机关未能侦破,可将收款银行卡开户人列为被告,以不当得利起诉要求返还3万元。账户持有人出借银行卡存在过错,法院通常支持此类诉求。若微信平台存在安全漏洞且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可追究其补充责任。 综上,损失应由骗子承担,好友无过错则不赔,若微信平台存在安全漏洞且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可追究其补充责任。请尽快报警并保留证据。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