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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15:51:49

利息之争伤情分 法院调解续旧谊

作者:吴楚娴 陈琦 李一航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都拖了这么久,你到底打算什么时候还钱?利息的事,咱们也该说清了吧?”“等资金不紧张了,我肯定会还你的。至于利息,当时我们又没说要算。”陈某与张某本是十几年的朋友,却因借款利息闹上了法庭。近日,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湄洲法庭审判团队的共同努力下,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陈某从事海带养殖经营,常找张某短期拆借周转垫付经营款,等陈某经营回款一到,陈某也很及时偿还借款,一来二往,双方建立起了良好的信任基础。近年来,见海带生意有所起色,陈某打算还清张某全部借款,却因利息问题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无果,张某无奈之下将陈某起诉至秀屿法院。

庭审当天,两个多年好友四目相对、神情严肃,昔日笑颜荡然无存。“你摸着你的良心想一想,这么多年,你哪一次遇到困难开口跟我借钱,我没有借给你?”张某忿忿不平地开口,“做人要讲良心,我为了帮你周转,从别人那里借也要利息。”

“之前的一笔借款约定了利息,我按约定及时还你了。现在那笔借款,当时我们没约定要还利息,当然就只要还本金就行了!”陈某不甘地辩解道。

承办法官知道,这起纠纷依据证据规则能直接作出判决,但若心结未解,隔阂也将在两个老友间不断蔓延。眼看着双方情绪激动,相互埋怨、争执不休,承办法官果断制止了双方争执,宣布休庭,并把两人带到调解室。

等两人都坐下冷静一番后,承办法官才指了指墙上“立德、行善、大爱”几个字:“立德是守信,行善是搭把手,大爱是多包容。当初张某到处筹款给陈某,是行善;陈某以前能按时还款,是守信。现在为了利息闹到法院,判决能断对错,可老友的情分伤了,还补得回来吗?”

听了法官的话,张某的语气也缓了下来,说出委屈:“我念在朋友的情分上,以自己的名义向他人借钱,帮陈某渡过难关。我也理解陈某经营困难,隔了好久才催他还款。可打了那么多通电话,他就是不肯还利息,实在寒心。”

面对老友的控诉,陈某坦诚道:“我承认是我不对。有一笔借款约定了利息,我之后连本带息都还了。其他几笔借款,我们确实没有明确约定利息,出于礼貌,我是有提出要支付利息,但你也没说多少,只是让我看着给。我现在周转压力也大,生意形势也不好,实在没办法按照之前的利息标准付款。”

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未按期还款,出借人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同时,法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张某重情义,借钱帮急;陈某也不赖账,认本金守信。眼下就是利息谈不拢,不如各退一步,保住多年的情分。”

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的心结渐渐打开。张某表示,自己所求的不只是利息,更想要一份真诚对待的态度。陈某也深感愧疚,当即表示愿意尽快筹足款项。

几轮磋商后,两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放弃部分利息主张,陈某则一次性付清全部借款本息。签订协议后,陈某立即筹款,一次性付清了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

收到钱的张某,转头就联系承办法官,话音里漾着笑意:“感谢法官!要不是你居中调和,我们这十几年的情谊就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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