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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系列劳动争议案件,柔性化解劳资矛盾。 2024年,大田县某矿业公司因经营困难停产停业。今年初,企业计划引入新投资人重启生产,但因停产期间未支付职工生活费、经济补偿金,与43名在岗职工产生劳动争议,经县仲裁委仲裁后,有10名不符合仲裁受理条件和8名不服仲裁裁决结果的职工一起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主动靠前,全面摸排案件细节与双方核心诉求。经查,这批职工长期从事破碎、送料、选矿等一线工作,熟悉企业生产流程,是企业复产的核心人力;同时,当前行业形势回暖,企业复产意愿强烈且愿意继续聘用原有职工。结合实际情况,大田法院确立“分类处置、分批调解、以调促稳、以调助企”的办案思路。 针对25名已完成仲裁、未起诉的职工,大田法院联合仲裁委逐一摸排当事人诉求与意愿,在确认职工认可仲裁裁决结果后,督促企业按期落实待遇支付,将矛盾就地化解在仲裁环节。 针对18名涉诉职工的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联合仲裁员开展多轮精准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精准开展释法析理,向企业明确其停产期间支付职工相关待遇的法定责任,告知拒不履行义务对企业信用、复产进度的不良影响,打消企业推诿观望心态。同时,承办法官耐心安抚职工情绪,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兼顾个人权益与企业发展,避免矛盾持续升级。最终促成8名职工与企业达成一致意见并撤诉返岗,企业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对10名达到退休年龄、不愿继续在岗的职工,分批协商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实现案结事了。 此次纠纷化解,既足额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又帮助企业卸下劳资纠纷包袱,保障其顺利复工复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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