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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5:45:31

改门引纠纷 调解促和谐

作者:本报记者 彭冬晴 通讯员 徐娟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

朱某和张某是永安市阳光某小区的同层邻居,两家入户大门间距只有44厘米,仅容一人侧身通过。按照开发商原设计,入户门均为内开。但张某在2022年装修时,擅自将自家大门改成了外开。

问题就此埋下。张某家的门向外推开时,会完全遮挡消防逃生口,并将朱某家入户门一半以上的空间堵住。朱某家日常进出、搬运东西都受到影响,更让朱某忧心的是,一旦发生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这扇外开的门可能成为全家逃生的“拦路虎”。

自此,朱某开始奔走维权,多次通过物业公司、街道办、社区工作人员与张某沟通,要求其恢复大门内开设计,张某始终不为所动。朱某又到相关平台投诉、反映,但张某拒不整改。3年多过去,矛盾非但没有化解,反而越积越深。

今年4月,朱某将张某诉至永安法院,要求张某恢复大门内开设计,排除妨碍。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仔细翻阅了卷宗,又实地走访了小区,亲眼看见了那扇“惹祸”的门。“这个案子如果简单判决,张某败诉的可能性很大。但判结之后呢?张某要花钱改门,心里不服;朱某就算赢了官司,邻里关系也彻底撕破脸。”法官决定,调解才是最好的出路。

法官先约见了张某,了解具体情况:“张先生,你把大门改成外开,有没有考虑过邻居的感受?”

起初,张某抵触情绪很重,向法官抱怨说:“我每次开门都马上关上,怎么就影响她了?她多次拦下我和我女儿,严重影响了我们一家的生活,也给我女儿造成了心理负担,朱某才应该向我道歉!”

接着,法官又单独约见朱某,劝说道:“朱某,你担心安全可以理解,但你通过阻拦的方式来抗议,有理也变成没理了。”

“背对背”摸清双方的真实想法后,法官组织双方到庭进行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对张某进行释法析理,从其将房屋大门改为外开的行为说起,告知其该行为不仅违反相关规定,而且影响邻居的正常通行,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你家大门外开,占用了公共通道,影响了朱某的正常通行,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而且,万一发生火灾,你这扇门很可能挡住邻居的逃生路,到时候您要承担什么责任?”

另一边,法官从情理角度出发做通朱某的思想工作,对其拦截张某女儿的行为进行批评,告知其将双方的矛盾牵扯到未成年人的不妥之处,并将改门过程繁琐且耗时间及费用等事宜进行详细分析,希望其能换位思考给予张某相应的理解。“改门确实要花钱、花时间,张某一个人负担也不容易。您能不能在费用上让一步?大家各退一步,以后见面还能打个招呼。”

经过法官的释法析理和耐心沟通,双方的态度终于松动,并在法官的引导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张某同意于3个月内将房屋大门改为内开设计,朱某同意向张某女儿道歉,并补偿一定的改门费用。

至此,这起长达3年之久的相邻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图片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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