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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经浦城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余某因犯赌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今年2月至4月,余某明知“六合彩”系赌博活动,仍长期接收他人赌博投注码单,累计接收赌资118万余元。其通过微信将收集的码单及赌资向上线投注,并以抽取3%赌资的方式牟利,共计非法获利3.5万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余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参与赌博、抽头渔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法,鉴于其犯罪事实及社会危害程度,检察院依法对其以涉嫌赌博罪提起公诉。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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