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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 15:07:31

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精准履职—— 为企业挽回300万元损失

作者:徐林煌 廖翠华 雷迪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近日,上杭某铜业有限公司代表专程前往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送上印着“检察护企担使命 依法挽损暖营商”字样的锦旗,对该院高效办案、精准追赃挽损、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扎实举措表示衷心感谢与肯定。

2025年9月,刘某的上线告知其有铜制品货物待处置,刘某遂联系吕某负责对接收货、流转事宜。今年3月,不法分子通过欺诈手段误导货运司机变更运输路线,将上杭某铜业公司原本应发往南平、价值数百万元的铜杆、铜绞线、电缆线等工业用物资,违规转运至永定区交由张某处置。接收到涉案物资后,张某安排人员将物资二次转运至泉州交付吕某。吕某、刘某二人敲定交易价格及数量后接收全部货物,并将货物转运至厦门一家废品回收工厂,向工厂经营者董某兜售变现。

董某明知购买的货物为全新工业物资、无正规出库货单、无发票等合法交易凭证、来源明显不明的情况下,仍以250余万元的价格违规收购。销赃完成后,刘某还伙同林某向参与赃物对接、催讨赃款,全程参与涉案财物的处置流转。

案发后,公安机关先后将张某、刘某、吕某、董某、林某等5人抓获。经龙岩市永定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涉案工业物资在价格认定基准期合计认定总价值达307万余元。

案件移送永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严谨细致开展案件审查工作,全面梳理案件事实、证据链条、涉案人员行为脉络,逐一核查货物流转、人员分工、资金走向、销赃渠道,精准厘清各被告人在各环节中的地位、作用及主观明知程度,全面夯实案件证据体系。

永定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张某、刘某、吕某、董某等4人明知涉案物资为非法获取的犯罪所得,仍实施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行为;林某明知涉案财物来源非法,仍主动协助参与赃物处置相关流程,5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7月30日,永定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刘某、吕某、董某、林某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8月10日,永定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5名被告人2年8个月至1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办案不止于惩治犯罪,永定区检察院并未止步于“案结事了”,而是将追赃挽损、纾困护企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

办案团队主动靠前对接涉案企业,全面掌握企业受损情况,全程跟进督办、多措并举推进追赃工作,持续督促引导各被告人及家属退赃退赔、挽回企业经济损失。最终,涉案300余万元损失全部追缴到位,帮助企业实现全额挽损。

为从源头防范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今年8月25日,永定区检察院联合永定法院深入涉案企业开展涉企案件回访暨法治问诊工作。两院干警与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面对面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企业当前生产经营、项目运转、合规管理等情况,认真倾听企业在合同管理、纠纷化解、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治诉求。同时,结合该案暴露出的企业管理薄弱环节和经营风险隐患,针对性提出整改建议及防控举措,引导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风控体系,帮助企业从“事后维权”转向“事前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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