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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场是自己经营的,树木也是自己的,就可以随意砍伐?不少林农心中都存有这样的疑问。近日,顺昌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再次为广大林农敲响警钟:即使是自家山林,未依法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同样“砍不得”! 案情回顾 2025年9月,高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自行雇佣工人上山砍伐其经营的位于顺昌县高阳乡3片山场的杉木,并将砍伐所得杉木进行出售。经顺昌县林业规划设计队鉴定,案涉3片山场被采伐林木立木蓄积量共计97.0717立方米。 今年2月,高某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案件审理阶段,生态技术调查官就该案山林复绿补种出具技术调查意见,并制定复绿补种方案,高某承诺按照方案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高某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以高某犯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刑罚。 法官提醒 树木不仅是个人可以变现的财产,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承载着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公共价值。国家对林地林木实行采伐许可制度,正是为了规范采伐行为、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守住森林生态底线。 森林资源受法律保护,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无论权属归谁,均须依法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进行采伐,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林农:如需要对山场林木进行采伐,务必提前向林业部门咨询相关审批手续,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五十六条 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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