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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1 11:31:16

从“一放了之”到“一管到底” ——宁德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巩固专门矫治教育成果

作者:本报记者 余凌云 通讯员 杨筱雯 陈洁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清晨7时许,小明(化名)已穿好工作服出现在明亮的工厂里,麻利地码齐纸箱、捆扎打包、贴上标签。厂里的师傅在一旁看着,满意地点点头:“小明现在是我们这儿最踏实、学得最快的学徒。”然而,这个被夸赞的年轻人,曾是一个让父母头疼的“问题少年”。

2023年,14岁的小明因多次盗窃被抓获,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后续缺乏有效的管束和干预,他从“小打小闹”发展到伙同他人“拉车门”盗窃。2025年底再次实施盗窃行为后,他被送入宁德市第十六中学(专门学校)接受专门矫治教育。在对小明进行干预的同时,检察机关联合学校为家长开设专门课堂,聘请专业老师指导如何有效亲子沟通。小明的父母从抵触到接受,学会了用倾听代替训斥、用关心代替抱怨。7个月后,小明顺利结业并进入工厂工作,从“问题少年”变成了师傅口中“最踏实的学徒”。

小明的故事并非个例。如何避免罪错未成年人陷入“抓了放、放了犯”的循环,是长期困扰基层的难题。宁德市检察机关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聚焦“门里门外”特殊群体、专门学校检察监督和家庭教育同步指导三个重点,探索出一条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的实践路径。

分级干预:

“把准脉”才能“开好方”

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仅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宁德市检察机关坚持党委政法委牵头抓总、部门各司其职,切实履行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盟办公室职责,推动形成治理合力。

2025年以来,宁德市检察院牵头会同市平安办先后出台《宁德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分级干预工作机制(试行)》和配套工作指引,将重点关注未成年人按红色、黄色、蓝色分类管理,实行分级干预。机制量化了认定标准、细化了分流程序,为规范专门学校学生送入和转出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进一步为这项工作提供了法治支撑。

“分级干预的核心在于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宁德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表示,过去对罪错未成年人,因年龄原因不予刑事处罚的,往往“一放了之”,缺乏后续管束;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直接进入司法程序,中间缺少有效的干预环节。三色管理机制要解决的正是这个“中间地带”问题:对红色对象,依程序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系统矫治;对黄色对象,实行“一人一专班、一对策”高强度干预;对蓝色对象,由学校和派出所日常管理教育。这样,每名重点关注未成年人都有人管、有人问。

数据面前,成效更加直观。截至今年9月10日,全市累计已有129名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被送入专门学校矫治教育。2025年以来,共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29名,其中28人重返校园、5人考上大学、57人实现就业。“数字背后,是一个个被拉回正轨的孩子。”上述负责人说。 

全流程监督:

从入校到离校不留空白

专门学校是教育矫治罪错未成年人的重要阵地,检察监督必须跟上。2025年11月,宁德市第十六中学建成投用。宁德市检察机关随即在专门学校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选派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探索“入校、在校、离校”全流程监督。

入校环节,针对各地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在入学必要性评估和学习时长确定执行标准上存在差异、造成学生心态波动的问题,检察机关联合宁德市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18家单位共同学习《宁德市专门学校学生送入、转出工作规范(试行)》,督促各地切实履行成员职责,推动精准评估、一把尺子量到底。

在校监督环节,推进检察官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开展座谈交流,加强对校园和学生安全管理的监督。检察机关协助专门学校开展法治教育、预防犯罪工作,组织各基层检察院定期派员授课。今年1月,古田县检察院未检团队走进宁德市第十六中学,以毒品犯罪预防和网络犯罪预防为切入点,结合学生成长经历与教育矫治实际开展专题法治宣讲。8月,福安市检察院“福娃卫士”联合城南派出所民警、司法社工及心理咨询师,走进宁德市第十六中学开展帮教。其中,检察官结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案例释法,引导学生知敬畏、守底线;心理咨询师通过举办团体活动帮学生释放情绪、打开心结。类似的法治教育活动已在全市铺开,各基层检察院轮流到市第十六中学,通过法治宣讲、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帮助在校学生矫正错误行为。

离校衔接环节,把好“出口关”。建立学生转出信息互通机制,由原决定机关负责通报未成年人属地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综治中心指定派出所、社区、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踪观察,确保离校不断档、有人管。观察期满后,由综治中心提请风险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决定其是否继续作为关注对象实施干预。同时,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监督离校后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返回普通学校就读。目前,已有9名转出学生返校就学,其中,3名顺利参加中考、1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2名已就业。从入校到离校,每一个环节都有监督、有记录、有衔接,真正做到全过程闭环管理。

家校同步:

让改变从校内延伸到家中

在宁德市第十六中学,每月一次的亲子会见日是家长和孩子难得的相处机会,可有的家长开口就数落孩子,有的家长则与孩子相对无言。驻校检察官意识到,孩子在校内有了改变,可如果家庭环境跟不上,效果很难持久。

把家庭教育指导融入亲子会见日,是宁德市检察机关与学校共同探索的一项常态化机制。每逢会见日,学校就安排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到场,利用孩子参加实践课程的时间将家长集中起来,围绕亲子沟通、情绪管理、配合学校教育等主题交流引导。不少家长从最初的抵触、旁观,到后来逐渐参与其中。2025年11月至今,已举办专题讲座10场、开放日活动2场。依托各地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检察机关还定期邀请家长参与教学课程,同时向监护人反馈学生在校矫治情况,让指导更具针对性。

这项工作在办案环节同步推进。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护缺失、监护不力等问题,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同时,联合市妇联开设“家长课堂”,通过专家授课、个案辅导等方式,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已帮助160个家庭修复了亲子关系。

在回归评估环节,家庭监护条件被列为硬指标。评估小组不仅要看学生在校表现,还要核查家长监护观念是否转变、亲子关系是否改善。改善到位的,明确回归家庭后的监护责任;仍然存在问题的,联动民政和社区跟进帮扶。

小明的父母就是受益者。起初,他们在会见日活动中一言不发;后来,他们主动向老师询问和小明的沟通方式;如今,他们在家庭通话中已学会关心小明的日常生活。今年5月9日,宁德市、古田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宁德市第十六中学举办母亲节主题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母亲走进校园。在亲子对话环节,小明上台说起入校后改变时,言语间满是愧疚:“妈,以前我太不懂事,让您操碎了心。”母亲看小明变得如此懂事,忍不住红了眼眶。“我们终于找回了这个孩子。”小明的父亲说。

矫治一个孩子,挽救一个家庭。从“一放了之”到“一管到底”,宁德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把司法刚性与保护温情结合起来,让分级干预的每一步都有制度支撑、有专人跟进、有家庭配合;让每一个迷途的孩子都有机会重回正轨、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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