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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微风轻拂,一大一小的身影并肩而行,构成一幅温馨美丽的画卷。近日,在惠安法院执行干警帮助下,小玲(化名)顺利完成离婚后的首次探望。可就在一个多月前,这场母子的相聚还险些落空。 小玲与小斌(化名)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子。这段来之不易的缘分,却因日常家事渐生分歧、矛盾日积月累,最终感情破裂走向离婚。离婚时攒下的怨气尚未消散,双方又在孩子的探望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 此后,双方就探望权提起诉讼。经法院依法判决,孩子由小斌直接抚养,小玲依法享有探望权,小斌应对小玲行使探望权予以协助。 判决生效后,首次探望恰逢暑假,小玲可探望孩子30天。小玲联系小斌,要求接走孩子,却遭到推诿。爱子心切的小玲,将一纸执行申请递到了惠安法院。 收到执行申请后,考虑到探望权案件关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一旦采取强制措施,孩子极易沦为大人矛盾拉扯的焦点,在征得小玲同意后,法院随即启动执前督促程序,暂缓立案执行,由执行干警先行介入,将督促履行挺在强制执行前面。 执行干警联系上小斌,明确告知其配合探望的法定义务。小斌却以自己在外务工、孩子随奶奶在外省为由,态度敷衍,有意拖延,婉拒配合。 为实质性地把双方的矛盾解开,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小斌,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出发,耐心向其释法明理。 “离婚割不断父母与子女的血缘亲情,孩子既需要父亲的陪伴,也渴望母亲的关爱,孩子若缺失母爱,既影响性格养成,也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配合探望既是法定义务,更是为了孩子能够更好地成长。”在执行干警一遍遍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劝导下,小斌最终松口,同意主动配合,让家人协助小玲上门接走孩子。 为了让小玲能够顺利接到孩子,执行干警双向沟通、居中调和。一方面要求小斌要约束家属言行、杜绝再生事端,全力配合探望事宜;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劝慰小玲,在接孩子的过程中,不提旧事,规避冲突。 最终,小玲顺利接走孩子,并向执行干警发来孩子笑容满面的照片。探望期间,执行干警持续跟进回访,将督促履行的保障链条延伸至探望全程。 “法官,我今天把孩子送回他爸爸那里了。”探望结束后,小玲按时将孩子送回小斌家,向执行干警同步分享了这份踏实与安心,“这次能够顺利接到孩子,往后再来接孩子,我心里就有底了。”从接走到送回,在执行干警全程跟进、温情协调下,首次探望得以圆满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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