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福州市晋安区鼓山司法所金花调解员联合公安派驻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因打车出行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 事件追溯至一个多月前,当日凌晨4时许,出租车司机李某在鼓山镇某地铁站接单,将乘客陈某送至指定酒店。行程途中,陈某呕吐弄脏车辆。抵达目的地后,双方就车辆清洁费用问题产生分歧,现场协商未果。争执过程中,陈某情绪失控,向司机李某颈部吐口水,过激行为让双方矛盾彻底激化。 调解现场,调解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分别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事件始末、厘清是非对错。一方面严肃批评陈某的不文明、过激行为,明确其行为的不当之处;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司机李某的情绪,缓解其不满与抵触心理,引导双方放下对立心态、理性处理矛盾。在调解员的柔性疏导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陈某当场向李某口头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赔付各项损失共计500元,纠纷顺利化解。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福建法治网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