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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1+1+1”(管辖法院+属地法院+属地政府)跨域协同化解机制,办结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 鲁某系某饭店服务员,2025年9月5日上午,鲁某在饭店大厅一楼打卡上班时,被施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伤。事故发生后,鲁某向晋江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晋江人社局认定鲁某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该饭店不服,遂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撤销工伤认定。 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细致梳理研判案情,从劳动者权益保障角度介入,向公司释明用工规范和法律责任,厘清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标准,并结合伤者伤情恢复情况,合理推算工伤待遇赔偿金额,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 同时,承办法官迅速启动“1+1+1”跨域协同化解机制,统筹案件处置,晋江法院提供司法支持,晋江市综治中心主动靠前、居中调解,搭建双方协商沟通平台。经多方努力,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调解协议,晋江法院工作组随即在综治中心完成案件司法确认前端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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