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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法院积极探索“复绿补种”生态补偿机制

2017-04-26 08:46: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  日前,泰宁县法院生态庭干警和县检察院林检科干警深入复绿山场现场督查 “复绿补种”情况。近年来,泰宁县法院与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复绿补种”生态补偿机制,针对主观恶性小、悔罪态度好的涉林案件采取“复绿补种”新模式,由被告人与林业部门或林权所有人签订“复绿补种”协议,对被毁林地或在指定的“复绿补种”基地进行补种修复。

(廖长春 杨明月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