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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检察院严查职务犯罪

2017-10-20 10:52:56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打虎”“拍蝇”  小院也有大作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0日讯   2010年以来,立案查办贪污贿赂及渎职案件35件61人,法院全部作有罪判决;反贪、反渎工作多次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系统年终考评中名列前茅;2015年反渎局被三明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作为一个在编干警仅有42人的山区检察院,近年来建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反腐工作,注重惩防并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为辖区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法治环境。

抓重点办大案

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步伐的加快,检察自侦工作即将变革。

“面对变革,该院的干警们并没有因此而影响工作,他们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以加倍的努力投入办案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该院检察长许秀婷如是说。

今年1至9月,该院反贪局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件9人,反渎局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这两项工作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1至9月考评中位列第一名。

将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工作作为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重点工程、粮食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保持高度关注,于平凡无奇中发现蛛丝马迹严惩犯罪,这是该院自侦干警的“拿手绝活”。

2015年,该院抓住群众关注的储备订单粮食直补领域出现的问题,干警们通过数个月,连续加班加点,终于从堆成小山一样的财务资料中发现案件线索,成功破获建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经理、建宁县粮食局原局长和副局长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订单粮食直补500万余元损失的窝串案,先后立案侦查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县粮食局、县财政局等相关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窝串案,从中立案4件7人,其中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贪污贿赂案件2件4人,涉及科级干部2人,涉案金额530余万元,成效显著。

巧用谋略破案件

“职务犯罪窝案串案,由于多人共同作案,案件情况复杂,证据难以收集,侦查中牵一发动全身,容易造成案情泄露,解决此难题的关键在于选择好突破点,力求重点突破。”该院副检察长应学军介绍,在实践中,该院注重培养侦查人才,巧用侦查谋略,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成果。

2013年,在办理建宁县黄坊乡原党委副书记丁某进、里心镇计生服务所原所长宁某良等人贪污案时,犯罪嫌疑人认为检察机关尚未掌握他们的犯罪事实,心存侥幸,负隅顽抗,审讯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这时负有侦查经验的干警杨哲平,提出宁某良刚从村干部招考为乡镇干部,比较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且在审讯的过程中,发现其思想波动较大,认为可以将宁某良作为案件突破口。

办案组干警在充分了解宁某良的家庭背景、社会经历、工作经历、性格特点等情况后,一方面安抚其情绪,肯定了他在工作中的业绩;另一方面通过讲法律讲政策,指明了他的处境和出路;在宁某良思想稍有松懈后,不失时机的出示相关证据,使其低头认罪。在突破宁某良后,侦查干警顾不上休息,趁热打铁,又一举突破了丁某进等人的心理防线,案件得以顺利告破。

过硬队伍赢民心

自侦工作苦累多,检察干警不是在苦苦追寻案件线索,就是在没日没夜寻找犯罪嫌疑人踪迹的路上。靠着持之以恒队伍管理、教育和监督工作,该院打造出一支政治坚定、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涌现出“全国百千侦防人才”朱国勤、“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杨哲平等。

2014年,在办理三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路政大队建宁路政中队中队长余某平受贿案时,因该案证人人数多、分布广,且多为外市、外省人员,为了及时固定证据,时任反贪局长的杨哲平从4月份至7月份,一直身处办案第一线,带领干警数次往返南丰、铅山、于都、邵武、将乐等地,攻克犯罪嫌疑人和行贿人订立的攻守同盟,获取了20余份证据,最终将受贿25.96万元的犯罪嫌疑人余某平送上了法庭。

惩治犯罪重要,源头预防更重要。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情况,该院自侦部门检察官有针对性地到发案单位上法制课、法律咨询及案后回访;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完善检企联合机制,加强涉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实现预防职务犯罪的联动效应,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广泛称赞。

(本报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夏志坚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