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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不悔改 医院行窃二进宫

2018-10-23 13:01: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3日讯  刑满释放后仍不悔改,还将贼手伸向了医院……日前,明溪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窃罪案,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陈某曾因盗窃罪获刑,2015年出狱后仍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今年4月19日19时许,陈某从建瓯乘车来到明溪县总医院,躲藏在医院救护车停放处的矮墙外,次日凌晨1时许,陈某到医院五楼财务科,使用事先准备的开锁工具打开房门进入房间,撬开屋内保险柜、办公桌抽屉,盗得人民币4500元。同年5月3日20时许,陈某从南平市坐火车到福州市第四医院,躲藏在医院门诊综合楼旁草丛中。次日凌晨1时30分,陈某从门诊综合楼侧进入4楼财务科,在准备使用开锁工具进行盗窃时,被医院保安发现并报警。

明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盗窃他人财物,价值45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黄丽青 通讯员 张 平 胡敬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