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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法院审结一起医保诈骗案

2018-12-10 11:42:3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0日讯   城乡居民医保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如实报销领取。然而清流女子赖某却通过虚开药品、制作虚假病历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医疗保险金。日前,清流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9年7月,赖某带女儿前往北京的医院治病。其间,赖某经人介绍得知,有家药店的药物可治疗其女儿病情,并且该药店可以伪造住院材料和发票供赖某用于报销。赖某便在该药店购买相关药品,让该药店伪造其女儿住院治疗的相关材料和发票,而后将上述伪造的材料送到清流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骗走新农合基金人民币9399.42元。第二年,赖某以同样的方式将伪造的住院病历、发票等材料送至清流县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骗走新农合基金25782.34元、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金10576.75元。

清流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主观具有诈骗的故意,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由此判处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冯庆平 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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