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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民法院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12-05 10:56:5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5日讯 日前,永春县人民法院发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对离婚诉讼中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刘某进行人身安全保护,告知施暴者王某应按人身安全保护令履行法律义务。

据了解,今年10月,刘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并与丈夫王某分居,案件尚在审理中。其间,王某因不同意与刘某离婚,多次到刘某工作单位、住处等无理纠缠,并用微信、短信、电话等威胁、恐吓刘某,还到刘某母亲家骚扰其家人。

法院经审查相关证据,综合王某的种种表现,认定刘某及其母亲面临王某实施家庭暴力的风险,遂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分别向辖区内公安机关、妇联组织、社区居委会等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协助执行文书,请求予以协助执行,确保保护令的执行效果。

(陈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