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打着传媒公司幌子的诈骗团伙受审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3日讯 近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对外通报一起案件,一打着传媒公司幌子的诈骗团伙,利用微信公众号冒充寺庙法师,高价推销低价网购来的佛事用品,涉案金额高达130余万元。 2018年1月以来,以被告人郭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对外以网络传媒公司为幌子,冒充寺庙法师身份,通过虚假算命谎称他人有灾祸,需要购买其团伙贩卖的宣传佛事用品方可消灾转运,高价推销低价网购的念佛机、貔貅等佛事用品,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30706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害人因相信被告人虚构的法师身份,深信产品的特殊功效,看似“自愿”“主动”下单,实则受蒙蔽被骗,以高价购买被告人提供的产品。被告人郭某某等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此外,本案涉案人员众多,实行公司化运作,结构层次分明,各层级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利用互联网诈骗全国各地不特定多数被害人的财物,社会危害性大,系为共同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属电信诈网络骗犯罪集团。 综上,湖里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郭某某、祝某某、林某某和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到2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到0.8万元不等。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陈霏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