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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莆田市首起高空抛物案件

2023-01-04 12:32:0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4日讯 日前,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本起案件也是高空抛物入刑以来,莆田市办理的首起高空抛物案件。

2022年6月,仙游县公安局接到举报,某住户存在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民警随后依法到犯罪嫌疑人住处实施抓捕。民警敲门后,犯罪嫌疑人林某发现是民警后拒不开门,并立即冲到窗边,把涉案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及三部手机从 13楼直接往楼下抛掷,分别落到一楼临街店面前的人行道及行车道路上,所幸当时楼下来往居民不多,没有砸中人员造成伤亡。很快,犯罪嫌疑人林某就被民警抓获。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林某为毁灭证据故意从高空抛掷笔记本电脑、手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并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具有高度危险性,其行为涉嫌高空抛物罪,应当受到法律惩处。

(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黄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