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福建法院刑事案款跨域便民缴纳系统上线运行

2023-01-10 10:21: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0日讯 刑事案款缴纳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异地可查询、线上可办理,无需再到原一审法院缴款,省去了来回奔波。我省法院“全域+异地+在线”刑事案款跨域便民缴纳系统于1月1日正式运行。该平台既方便了刑事案款缴交义务人及其委托人缴纳财产性判项款项,也有利于提升人民法院刑事案件财产刑的执行效率。

司法实践中,部分罪犯往往委托亲属代为履行财产刑判项。而受托人常因对缴款程序不熟悉、异地办理等原因影响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义务的主动性。同时,由于刑事案件涉财产性判项种类较多,各地法院缴款信息尚未实现实时共享,也造成财产刑执行案款甄别难、发放难等问题。

对此,福建法院始终高度重视财产刑执行工作,早在2017年就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福建省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对执行财产性判项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作出了细化规定。此次创新推出“全域+异地+在线”刑事案款跨域便民缴纳工作平台,实现跨域诉讼服务工作从立案、审判、送达、民事执行全流程便民服务,向刑罚执行环节和领域拓展延伸,切实打通了财产刑执行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据介绍,“全域+异地+在线”刑事案款跨域便民缴纳工作平台,是我省法院创新发展跨域服务理念,把跨域诉讼服务工作从立案、审判、送达、民事执行全流程便民服务,向刑罚执行环节和领域拓展延伸的又一便民利民服务的重要举措。

该平台的主要特点有三个方面:一是可实现全域查询刑事案款信息。缴款义务人及其委托人可就近在全省范围内任何一家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查询刑事案款信息,下载获取《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履行告知书》,或通过电话询问查询相关信息,有效解决了“查询信息难”的问题。二是可实现异地缴款,缴款义务人或其委托人可以通过手机银行、银行网点操作缴款程序,无需再到原一审法院缴款,有效解决了“异地缴款难”和“来回奔波累”的问题。三是可实现法院与监狱数据共享。对缴款义务人或其委托人提供的电子票据,由监狱系统核验确认即可,无需法院再次盖章确认,有效解决法院与监狱之间办理减刑假释“流程繁琐”的问题。

(记者 郭佳文 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