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警方捣毁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窝点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1日讯 1月以来,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先后查处2起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并对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予以销毁。 1月9日,城门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城门镇浚边村附近有人非法售卖烟花爆竹。获悉线索后,城门派出所协同治安大队民警开展走访调查,在仓山分局“e体+”智慧赋能中心的大力支持下,民警发现一辆停放在城门镇浚边村休闲道旁的厢式货车十分可疑。 办案民警经侦查,发现车上存放着近200件非法烟花爆竹。于是,民警迅速锁定了该车主陈某,并于1月10日将陈某抓获。据犯罪嫌疑人陈某供述,其从莆田、泉州一带低价收购非法烟花爆竹,再通过货车运至福州进行分销。 接着,办案民警又继续顺藤摸瓜,将购买和储存非法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杨某、廖某抓获。目前,违法人员杨某、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10日12时许,盖山派出所会同治安大队根据前期侦查,在仓山区盖山镇半田村查获一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窝点。民警当场抓获违法人员黄某,并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50余件。经查,违法人员黄某在未办理经营许可证也未采取任何消防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私自购买大量烟花爆竹欲在春节期间销售。 目前,黄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记者 林珊 特约记者 张宁 通讯员 谢家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