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检察院出台业务数据督办规定
2023-03-24 11:06: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4日讯 日前,永安市检察院出台《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主要业务数据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督办工作方案(试行)》,通过“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分析,年终(中)一总(小)结”的方式,对主要业务数据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进行督办,构建数据分析和督办机制,对核心指标浮动的深层次成因进行分析,每月对业务对案办指标有针对性进行预警提示。 方案明确每月在对各业务部门、个人、专项工作的核心数据指标采集研判的基础上,制作《业务督办单》,对部门及员额检察官的短板指标进行提示。同时从提醒谈话、案件评查、绩效评价等方面强化结果运用。通过对检察业务的“靶向治疗”,有效发挥主要业务数据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对司法质效“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以高质量的业务管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该院将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基本方向和总体思路,深化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主题,注重抓业务、抓管理、抓队伍、抓提升,创新能动履职,转变司法理念、提升办案质效,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许旭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