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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农村公路 厦门一施工单位被追究责任

2023-03-31 10:31: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31日讯 公路可不是“想挖就挖”,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公路将追究责任!3月27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翔安大队迅速处置一起未经许可擅自挖掘公路案件。

据悉,擅自挖掘公路的地点在翔安新莲路一带,属于农村公路。当天上午,路长办向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翔安大队反映情况:有人在违法施工挖掘公路。经调查,该路段公路人行道外侧属于农村公路,厦门某建设公司为电力顶管而进行的农村道路开挖,施工前未办理相关涉路许可备案,属擅自挖掘道路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已开挖道路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和实地测量。经测量,被破坏开挖的道路长度为3.7米,宽度2.5米,挖掘面积为9.25平方米。

执法人员当场向涉事施工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在取得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现场负责人表示认识到错误,立即恢复公路原状,并办理涉路施工许可备案。

(记者 王淯滢 通讯员 王祥平 傅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