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人民法院从实际出发司法为民
武平县人民法院从实际出发司法为民—— 将巡回法庭开进医院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6日讯 “感谢法院考虑到我的身体情况,来到医院开庭,谢谢你们……”近日,武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织干警前往龙岩市第一医院,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邓某在庭后感激地对法官说道。 原来,邓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途经武平县某街道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邓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4.02毫克/100毫升。公诉机关指控,邓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向武平法院提起公诉。 武平法院受理后,得知邓某因身体不适在第一医院治疗,多次联系邓某的主治医生,了解邓某的身体状况、语言表达情况,进而判断是否能够参与庭审,并询问医院能否提供开庭场所等,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开庭前,承办人再次向医生询问邓某的精神状态、身体恢复情况等,确认邓某能够正常应诉后,庭审如期进行。审理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并当庭宣判,邓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25日、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今后我会深刻吸取本次教训,自觉遵纪守法,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庭审结束后,邓某如是说道。 (本报见习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林素珍 刘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