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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快速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2023-09-19 10:39:1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19日讯 近日,政和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今年9月,薛某某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途经政和县水南中路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薛某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93.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政和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薛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院所提罪名和量刑建议均被县法院采纳,并以危险驾驶罪当庭判处被告人薛某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仅用时3小时,极大地提高了办案质效。

(李祖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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