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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利出借电话卡 助诈骗三人均获刑

2023-10-17 15:41:11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17日讯 提供手机卡帮助犯罪分子远程实施电信诈骗,3人皆获刑。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露、郑某敬、纪某润有期徒刑1年11个月、1年8个月、2年5个月,并处罚金。

今年3月,陈某露经朋友介绍,提供手机卡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按通话时长1小时获取280元报酬。之后,陈某露将该模式介绍给郑某敬,其再雇请纪某润负责实际操作拨打诈骗电话的相关步骤。其间,纪某润在家中将手机卡装入安装有远程操控功能APP的手机上,再使用另一部安装有某APP的手机与诈骗分子保持语音通话,并利用音频转接线将上述两部手机连接起来,最终达成由诈骗分子远程控制手机拨打诈骗电话实施诈骗。当月,共有2名被害人被诈骗,遭受经济损失共计56781元。在此期间,陈某露、郑某敬、纪某润均有非法获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露、纪某润、郑某敬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诈骗他人财物,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其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张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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