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成功调解一起讨薪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23日讯 “谢谢检察官帮我们讨回了这么多劳动报酬,解了燃眉之急。”近日,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永定区总工会、永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单位的见证下,一份调解协议书在永定工业园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签署,一起涉农民工的劳动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原来,当事人杨某某、张某某等7人系河南省农民工,2023年6月份受郑州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雇佣并安排到永定区南部工业园做锅炉工程项目。工程即将完工之际,该公司由于工程款未到账,迟迟未支付当事人杨某某等7人劳动报酬。经杨某某等7人多次催讨,该公司仍未支付费用。几经协商未果后,杨某某等7人特向园区管委会反映情况,请求相关部门介入帮助协商解决问题。当日15时,永定区检察院在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奔赴园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会同区总工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中,得知该案矛盾焦点在于,杨某某等7人认为他们在维权期间仍属于公司员工,但因维权未实际参与劳动,公司应当另行向其支付维权期间的误工费用。但该公司认为杨某某等7人讨薪期间并未向其提供劳动,且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拒绝支付误工费。 经永定区检察院释法说理,杨某某等7人理解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最终7人放弃了误工费用主张,双方当事人现场达成调解协议,郑州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向杨某某等7人一次性支付实际用工劳动报酬合计人民币164525元。 “谢谢检察官们的努力,帮我们顺利解决了劳工纠纷,接下来公司可以放心投入生产经营了。”随着劳动报酬入账的短信提示声响起,双方握手言和,该起劳动争议圆满落幕。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林惠君 苏珍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