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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许可售卖烟花爆竹 男子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2023-10-31 09:47:53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1日讯 近日,由武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在该县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经查,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间,被告人李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雇请他人多次到邻县的烟花爆竹店购买、运输烟花爆竹并储存在家中,再零星出售给他人。2022年11月,被告人李某再次雇请他人前往邻县购买烟花爆竹,运输途中被公安民警查获,现场查获烟花爆竹共计91件,价值9000余元。经武平县检察院审查,被告人李某自2021年3月至案发时,共无经营许可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60000元,获利约6000元。

办案人员提醒,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不仅扰乱社会市场秩序,还会因为缺乏严格的管理,造成烟花爆竹的质量难以保证,极易引发爆炸、火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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