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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生抢夺手机 取保期间添新罪

2023-10-31 10:59:2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1日讯 为了生日宴请,仙游许某(未满18周岁)与王某、张某、刘某几人策划抢夺手机卖钱,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近日,经仙游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许某因犯盗窃罪、抢夺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查,许某伙同王某、张某、刘某提前商议抢夺手机换取钱财,几人利用刘某未满14周岁这一特殊年龄情况,安排刘某实施抢夺行为。4月14日晚,几人开车在仙游县城区内到处踩点寻找作案时机,后刘某在仙游县某手机店内趁机从店员手中抢夺手机,迅速逃离现场。经鉴定,该手机于价格认定基准日的零售商进货价格为3825元。公安机关在抓获许某后发现,许某尚在取保候审期间,且其于2022年11月4日凌晨与王某在仙游县内多地通过拉车门的方式对路边小车进行盗窃,共盗窃到苹果6手机一部、现金2500元等。

检察官提醒:虽然我国法律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就有“免罪金牌”,未成年人犯罪同样要受到处罚。未成年人要知法守法,拒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有利于家庭、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人民的有用之才。

(陈琦 戴晓东 陈颖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