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对一起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提供司法救助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0月31日讯 近日,一笔4万元司法救助金由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交到了黄女士的手上。“这对我们来说真是‘及时雨’。”黄女士感激地说。 今年5月,黄女士的丈夫毛某骑电动车时被开着电动三轮车的胡某撞倒,造成毛某受伤、电动车损坏。胡某逃离现场,不久被警方抓获。这起事故造成毛某重伤二级。经警方认定,胡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根据案情,胡某应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办案不能仅限于此。”通过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受害人毛某家庭情况较为困难,其父母早已过世,妻子黄某没有工作,家中还有一名1岁幼儿需要抚养。而毛某因为头部受伤,至今仍昏迷,在医院接受治疗,已花费医疗费用30余万元。 对此,鼓楼区检察院及时启动检调对接及司法救助程序,综合运用刑事及民事司法政策,让毛某得到赔偿。此外,由于毛某至今未苏醒,后续治疗费用庞大,检察官协助其家属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及时将4万元司法救助金交到了黄女士手上,以解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结合主题教育,鼓楼区检察院持续擦亮“法治窗口 检察温度”党建品牌,全面开展检调对接、司法救助等工作,共向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2.5万元,促成当事人和解8件。 (陈英 黄玉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