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忠门派出所多措并举推进“林长+警长”协作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7日讯 近期,为强化森林生态保护和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维护辖区森林治安秩序稳定,莆田市公安局忠门派出所联合忠门镇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林长+警长”工作机制。 当前,忠门镇已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镇一级由镇党委书记任林长、派出所负责人任警长;村一级由村支部书记任林长、各社区民警任警长,并由镇上指派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协调。设立林长制公示牌公布林长和警长电话,建立群防群治网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促进全民参与保护森林环境和森林资源,并及时查处破坏森林生态违法行为。 同时,定期召开“林长+警长”协作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涉林专项行动、完成上级交办督办事项,保护林区生态安全,维护辖区生态安全,维护辖区林区治安秩序与稳定。 林长、警长、志愿者积极开展防火安全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发生森林火灾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配合消防、林业部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火场警戒和治安维护,及时开展火案侦破工作,严厉打击涉火违法行为。 目前,忠门辖区已形成“一网格、一村级林长+警长+护林员”“一镇级林长+警长+护林专员”的基层力量组合体系,实现了“林长+警长”制的有效聚合,切实维护林区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徐林煌 黄镇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