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南靖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11-20 15:38:4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0日讯 老顾客拖欠50万余元,追讨无果诉至法院。近日,南靖县人民法院龙山法庭通过现场核对账单,成功调解一起因更换轮胎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经了解,被告朱某与他人合伙经营车队跑运输。自2017年起,该车队一直在原告南靖某轮胎服务中心更换轮胎并维修车辆。因为是老顾客,所以其间一直是采用先记账后结算的支付方式。截至2023年,该轮胎服务中心在结算费用时,发现朱某车队尚欠金额已高达50多万元。之后,该轮胎服务中心经多次催讨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发现双方交易的账目繁多且杂乱,于是11月3日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该轮胎服务中心,现场梳理对账,计算出尚欠数额。最终,双方当事人对理清后的账目表示认可且无异议,朱某当场付清尚欠款项,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魏明东 简林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