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制定“四个一”举措为困难民企纾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3日讯 “感谢法院执行局有温度的执行,让我们公司有一个喘息的机会,我们已经顺利渡过难关,终于可以正常生产经营了。”日前,龙岩市新罗区某建筑工程公司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张法官送来一面印有“心系民企解忧难,法护营商见真情”字样的锦旗 原来,今年9月,新罗区某保理公司以与某建筑工程公司存在保理合同纠纷为由,申请保全建筑工程公司的银行账户。新罗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立即对建筑工程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保全。9月底,某建筑工程公司主动向新罗法院提出反担保申请,并通报了企业经营相关情况,由于账户被冻结,已经影响到企业基本运行周转,使其无法进行招投标等一系列正常活动,企业已经无法正常进行。 “在收到该建筑公司的申请后,我们立即前往该企业了解情况。”案件经办法官说。经办法官与执行法官实地走访某建筑工程公司,详细了解该企业经营状况,主动与某保理公司沟通协调,在考虑到该建筑工程公司经营确实困难,为切实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同意了某建筑公司的反担保申请。 最终,在某建筑工程公司向法院打入足额保证金的当天,即做出裁定解除被保全企业的银行账户,解除了该企业的困境。 今年来,新罗区法院把助力民营企业纾困融入到执法办案中,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不断创新执行措施,灵活制定执行方案,采用的“一个目标、一个专班、一个预案、一片诚心”等“四个一”举措,已顺利为民营企业执行到位金额4.16亿元,帮助300余家民营企业渡过难关,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陈立烽 简华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