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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区法制与新时代法治建设——第三届东南法治论坛第二分论坛综述

2023-12-07 10:21:34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是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闽西是中国共产党运用法律治国理政的第一块成功“试验田”,苏区法制建设的历史成就和宝贵经验,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具有重大价值。

第三届东南法治论坛第二分论坛围绕“苏区法制与新时代法治建设”这一主题,从不同角度做了精彩分享。本分论坛由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阮海鹰主持,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陈辉庭教授,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杨垠红教授评议,福建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思宇、福建省司法厅复议三处三级主任科员任建坤、福建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二级调研员黄丽云、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院长曾健彬、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开源、南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杨馨先后作主题发言。

福建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思宇认为,福建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他指出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早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就对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前瞻性和创造性的思考,并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重要论述。福建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积极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公园、山川、河流、湖泊、海洋等方面的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率先提出和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贯彻生态可持续发展理念。习近平同志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充分体现了其法治理念,不断彰显其理论伟力,也在八闽大地得到不断的回响。我们要继续坚持落实科学立法观,不断完善生态文明政策法规体系;突出制度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制度创新;坚持科学政绩观,严格依法行政,筑牢生态责任体系;践行绿色司法理念,深入推动生态司法专门化;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司法厅复议三处三级主任科员任建坤认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质效显著提升,复议公信力、权威性明显增强。然而,行政复议依然面临着如何应对时代新形势新挑战、满足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等时代之问。为此,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能动复议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实效性,切实维护法治统一,尊重客观规律;必须牢牢牵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这一牛鼻子,加大调解化解力度,通过加大合理性审查力度,进一步回应实质诉求,加强变更、责令履职决定的适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复议说理,贯彻包容审慎理念等路径,提升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能力水平;必须加强便捷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使行政复议成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福建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二级调研员黄丽云认为,闽西苏区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大规模、成系统地领导法治建设的开端。闽西苏区法制建设发挥革命首创精神,以土地立法工作为龙头开展先行先试;坚持求真务实、灵活应变,服务于党的阶段性中心工作;坚持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公平公正,创建了第一套红色法治机构,建立了第一套红色法律体系,形成了第一套红色司法程序,被誉为“共和国法治摇篮”。早期的红色法治传统,是当下及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更加直接的历史渊源。没有早期的红色法治传统,就没有现在及未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闽西苏区法制建设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推动中国共产党先进法治文化的形成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要把握闽西苏区法制实践的精神内核,并将其转化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主动精神,进一步推动闽西苏区法制精神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闽西苏区法治文化的传承与赓续,使红色法治化质为文、升华为美,不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曾健彬认为,中国共产党在苏区开展具有鲜明革命性、广泛人民性及法律体系性的法制实践,形成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人民民主为宗旨、以依法执政为目标的苏区红色法制基因。苏区在法制建设中进行了以健全基层组织、构建多元治理体制,赋权民众参与、树立为民治理理念,注重普法释法、推行依法治理方式,强化人民司法、开展源头治理实践为主要内容的有益社会治理探索。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征程中,人民法院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应赓续苏区红色法制基因、传承苏区社会治理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定分止争及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前移司法职能、源头联动防讼,强化诉非联动、前端联治减讼,深化诉调对接、诉前联合化讼;以源头治理为突破端口,推进诉源治理多元化解纷;以公正效率为价值旨归,公正司法裁判,高效诉讼解纷,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能动履职为综合手段,抓实司法建议工作,抓实群体诉讼化解,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龙岩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王开源认为,1931年成立的中央工农人民委员部为苏区反腐败和法律监督探索实践作出重要贡献,《工农检察部组织条例》等法令赋予苏区工农检察机关维护苏维埃政权法制统一的一般监督职权。一般监督源于苏联检察制度,中央苏区工农检察机关在对其继受基础上,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系统性重构。将苏联分散于工农检查院、司法人民委员部和最高法院检察署中的法律监督权集中到工农检察部统一行使,将其他检察机关的检察职权单一化,使各行使检察职能的机关之间分工更加明确,更好地发挥了检察监督作用。苏区形成了与工农检察部等职能并行的机构体系和以一般监督为核心的职能体系。苏区工农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群众工作,紧密依靠群众拓展线索渠道、开展群众教育,形成了较完善的调查核实机制和建议机制。苏区工农检察机关一般监督制度及其实现方式,对于新时代我国检察监督进一步转变职能、密切联系群众、完善调查核实权、提升监督刚性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

南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杨馨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和运用,反复强调要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当前,红色文物保护存在力量薄弱、经费紧缺、管理缺位、开发利用粗放等突出问题,致使红色文物处于年久失修、失管、漏管状态。对此,应进一步完善红色文物公益诉讼保护制度,建立独立的环境公益诉讼法律规则体系,将不可移动文物纳入环境公益诉讼保护范围,有效解决环境公益诉讼的立法模糊及法律适用不统一问题;采取“检察机关+社会组织+个人”模式,扩大原告主体资格;建立和完善红色文物公益诉讼保障机制及配套措施,推动红色文物活化利用,加强对红色文物保护的地区发展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充分发挥红色文物价值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陈辉庭教授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杨垠红教授对上述报告进行了点评,认为六位报告人都能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我省法治建设实践,探索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突出了“东南法治论坛”的宗旨和目标,为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福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同时,也建议作者要注意加强理论思维,运用更准确的学术概念、更严密的学术逻辑,对现实中丰富多彩的法治实践进行理论总结、归纳和提升。

杨垠红教授在研讨小结中强调,苏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实践基地,围绕着苏区建设而展开的法制探索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例证。通过本分论坛的主题研讨,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在福建的发展进程,不仅贯穿历史,还体现在不同机关、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从苏区法治实践探索的历史总结亦或是立足于法院、检察机关等政法机关的具体实践视角,都有助于我们深刻挖掘和传承赓续红色法治基因,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内核。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探索和智慧结晶,福建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福建的孕育与实践溯源研究,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马克思主义从中国化再到时代化这一发展历程,对于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开创的重要法治理念和重大法治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副教授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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