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约友打猎 男子获刑八个月
2023-12-08 10:58:00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8日讯 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狩猎罪,数罪并罚,决定对林某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3月,林某在其老房子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衣橱内藏有一把射钉枪、一根钢筋条以及射钉弹、钢珠若干。当天傍晚,林某将其在老房子找到射钉枪一事告诉陈某(另作处理),并相约至山上打野味食用。当晚,林某、陈某携带矿灯、射钉枪等工具前往大田县吴山镇山上打猎。狩猎期间,林某使用射钉枪打死一只“飞狐”。 回程途中,林某、陈某遇到派出所民警临检,弃车逃离现场。其猎捕到的“飞狐”、射钉枪、射钉弹、钢珠等物品均被遗弃至现场,被民警查获。经鉴定,林某所持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经林业技术鉴定,涉案的该野生动物为陆生野生动物棕鼯鼠,系受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其经济价值总计150元。次日,林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9月,林某、林开明主动缴纳生态赔偿金150元。 鉴于林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等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黄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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