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贫困刑事被害人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8日讯 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通过司法救助,促进解决贫困刑事被害人家庭的长远生活困难问题。 2021年10月,谭某与工友在宿舍发生矛盾,被工友持械打伤左手,经鉴定谭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为此,谭某年迈的父亲贷款5万元为谭某治疗。出院后,谭某因伤势较重在家静养无法工作,没有收入,被告人又无能力赔偿,谭某还带着一个未成年孩子,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2022年9月,三元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起诉该起案件时,发挥内部协作机制作用,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部门干警初步核实情况,发现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迅速启动“绿色通道”,主动电话联系谭某做司法救助引导,多次协助、耐心指导谭某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 因谭某出院后回老家疗伤,为加快资料的核实效率,承办检察官与其所居住的村委会、派出所进行核实其家庭困难情况,并记录相关信息,同时前往三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明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大队对被告人的个人资产进行核查,确认被告人无经济赔偿能力。 经全面审查认定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今年9月,检察机关决定对谭某进行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有效解决谭某家庭实际困难。 (严素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