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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假黄金”诈骗案

2024-01-10 15:36: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0日讯 近日,泉州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假黄金”诈骗案。

2023年11月,陈某飞报警称,其与人合伙买黄金被骗82万元。接警后,江南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迅速锁定嫌疑人陈某江。经查,2023年2月,陈某江到陈某飞经营的公寓租了一个房间,后经常去陈某飞的办公室泡茶聊天,逐渐熟悉成为朋友。陈某江声称自己网上低价收购黄金,然后在店里高价卖出,生意很赚钱,邀请陈某飞入伙一起发财。在利益的驱使下,陈某飞同意了。

2023年8月中旬,陈某江第一次带陈某飞到厦门收购黄金1500克。陈某江事先购买了假金条,并找朋友张某扮演卖家。交易当天,陈某江和陈某飞赶到厦门,然后张某装模作样把假金条拿出来交易,陈某江验货后表示金条是真的。双方商定以每克410元的价格成交。

见到陈某江的“实力”后,陈某飞转账给陈某江16万元作为合伙入股的费用。不久,陈某江带着陈某飞赶到福州,以每克390元价格收购1500克黄金。陈某江事先找到朋友苏某扮演卖家,网购假黄金交给苏某。交易当天,陈某飞出资15万元现金,其余尾款由陈某江假装转账给卖家苏某。事后,陈某江从苏某处拿走15万元现金。

两个月内以相似的方式,陈某飞在陈某江带领下“投资”82万元买回了10800克假黄金,满心期待能够拿到买卖差价30%的利润。2023年10月,陈某飞发现陈某江一直没有卖黄金,内心起疑,便拿了一根50克的金条到金店里验金,结果发现是假黄金,遂报警求助。

经审讯,嫌疑人陈某江对自己用假金条骗取熟人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骗取的钱财用于日常开销。目前,陈某江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 肖赣 通讯员 厉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