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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尾款遭拖欠 诉前调解解烦忧

2024-01-22 15:30:09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2日讯 丈夫生前承建某业主单位的工程项目,项目竣工后尾款迟迟未收到。丈夫去世后,妻子多次到相关业主单位沟通无果,遂起诉至法院。日前,平和县人民法院霞寨法庭通过诉前程序妥善化解这起持续将近30年的经济纠纷。

2023年末,年过七旬的卢某在侄子的陪同下来到霞寨法庭。法庭工作人员接待后了解到,1995年间卢某的丈夫承建某业主单位的部分项目并签订了建筑合同。项目竣工后,业主单位由于资金短缺未及时将剩余工程款2.5万余元支付给卢某的丈夫。之后由于工程的实际使用主体多次变更,各方经多次处理一直未果。直到卢某丈夫去世后,该笔款项仍未支付。此后,卢某多次到相关业主单位沟通付款事宜,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到法庭提交诉讼材料。

鉴于案涉工程款时间久远,且付款涉及3个不同的责任主体,霞寨法庭指派驻庭调解员周日发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到庭调解、电话沟通,在专业法官指导下,从法律关系上厘清付款的责任主体,最终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意限期将案涉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卢某。霞寨法庭立即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困扰各方将近30年的问题通过诉前程序一次性妥善化解。

2024年元旦刚过,卢某就委托侄子专程向周日发赠送锦旗致谢。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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