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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人民法院向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救助金

2024-01-31 15:37: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31日讯 连日来,松溪县人民法院向符合司法救助、执行保险救助的15名救助申请人集中发放救助金26.9万元,为有困难的案件当事人送去“及时雨”。

2019年7月,魏某无证驾驶一辆轮式装载机,由大布往新城方向行驶,在左转弯往新城方向时,与驾驶三轮摩托车的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受伤及三轮摩托车损坏。松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魏某承担全部责任,并载明该轮式装载机车主为范某。经松溪法院判决,由范某、魏某共同赔偿王某各项经济损失及后续治疗费用。

判决生效后,魏某、范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多次线下查找、线上查控,穷尽执行措施均未发现两名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经过多方调查,执行干警了解到受伤后的王某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且负有外债,家中生活难以为继。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及时缓解王某生活困难的窘境,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上门告知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指导其填写申请材料,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金到位后,执行干警立即将3.5万元发放至王某银行账户,缓解王某家中的燃眉之急。

(黄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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